 2015年1-6月,我國被歐盟非食品類商品快速報警系統(簡稱:RAPEX)通報玩具產品180起,涉及6種危險,共計192次(部分玩具涉及不止一種危險),其中,位列第一的風險為化學風險,出現84次占43.75%。
據介紹,自2013年7月歐盟實施新玩具安全指令后,歐盟對玩具的化學安全要求大幅加強,化學風險就成為我國出口歐盟玩具產品面臨的最主要風險。
在今年上半年被RAPEX通報的案例中,73例與鄰苯二甲酸鹽有關,其余11例與重金屬(鎳、三價鉻、鉛、銻)和電池有關。鄰苯二甲酸鹽均來自塑料玩具或玩具中的塑料部件,重金屬超標主要來自玩具小飾件表面電鍍層。
分析表明,我國因鄰苯二甲酸鹽被通報的玩具的73.03%與鄰苯二甲酸(2─乙基己基)二酯(簡稱:DEHP)有關,最嚴重的情況為玩具中含有88%的DEHP,此外,還有14.61%的案例與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簡稱:DBP)有關,10.11%與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(簡稱:DINP)有關,2.25%則與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(簡稱:DNOP)有關。
鄰苯二甲酸鹽通常作為塑料玩具的增塑劑使用,它可能危害兒童健康,導致生殖系統損壞。根據REACH法規,鄰苯二甲酸鹽 DEHP、DBP 和 BBP在所有玩具和兒童產品中禁止使用;鄰苯二甲酸鹽DINP、DNOP和DIDP在所有可被兒童放入口中的玩具和兒童護理產品中禁止使用。
為減少我國玩具因化學危險被RAPEX通報量,我們建議企業和檢驗檢疫部門采取以下措施:玩具企業應提高質量安全意識,切實承擔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。首先是將設計人員、采購人員、生產人員、質檢人員、銷售人員均納入到玩具安全法規培訓,形成人人重視玩具安全的氛圍。其次企業應嚴把原輔材料入廠關。如制定合格供應商制度和嚴格的原輔材料驗收程序。在合同中約定原輔材料中的增塑劑、重金屬符合REACH法規。在投產前,企業通過自建實驗室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原輔材料進行檢測,避免不合規原輔材料盲目投產。
檢驗檢疫部門將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,產品自檢自控能力較差的玩具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。將塑料玩具中的鄰苯二甲酸鹽,尤其是DEHP作為重點風險控制點。檢驗檢疫部門通過加大抽樣送實驗室檢測的頻度,提高不合格玩具產品檢出率,從而降低我國玩具被通報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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